黄河中心医院根据业务发展以及优化人员结构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面向社会,公开报名,统一考试,综合评定,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3.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4.热爱医疗卫生事业,爱岗敬业,品行良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;
5.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(199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(二)具体条件
具备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护理专业,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。
三、报名程序
(一)报名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4年10月23日-10月29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5:00-17:00)
地点:黄河中心医院8号楼三楼人事部(322房间)
(二)咨询电话、联系人
电话:0371-66020572联系人:李老师
(三)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
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时携带黄河中心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(含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)、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审核,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。
(四)资格审查
由黄河中心医院人事部负责审核应聘者的相关证件,审核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,凡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招考或录用资格。
四、考核方式
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(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),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。
(一)笔试
1.报名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笔试,笔试内容主要为护理专业知识。
2.笔试时间:2024年11月5日15:00-16:30
3.笔试地点:黄河中心医院8号楼三楼东会议室(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
(二)面试
1.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计划招聘人数1: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,报考人数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。
2.面试测评内容: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专业知识、举止仪表等。
3.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综合成绩计算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,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,成绩保留两位小数,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,以考生笔试成绩高者胜出。
五、体检
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操作手册执行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,体检费自理,体检不合格的(含体检异常不适合护理岗位的人员)将不予录用,最终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六、公示
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,报医院审批后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七、录用
经考核、体检合格、公示期满后,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,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八、待遇
签订劳动合同后,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医院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黄河中心医院人事部。